揭阳市人民政府令
第34号
《揭阳市区供用水管理规定》已经
代市长:陈东
二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,保障市区供水用水安全,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,促进供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城市供水条例》和《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市区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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